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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但凡有一粒花生米(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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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伤身,可不要贪杯啊斯斯,容易吃亏的。”

李斯斯俏皮的眨了眨眼睛说:“我有分寸的,每次上桌我也不会喝多,及时装醉,然后打电话让人接我走,谁也别想占我便宜。”

“那,今晚你打算找谁来接你走啊?”

“诶呀!我忘了……惨了惨了,等会我要是喝多了,顾总你可不能趁人之危啊!”

放心吧!我顾某人对捡尸没兴趣,而且再漂亮的美女酒喝到不省人事,也是一身的臭味,肯定不会趁人之危的。

53度的白酒说闷就闷,酒量不错啊!

不过想想也对,毕竟是做主持人的,能喝很正常,顾仲宇从小到大,就没有见过有几个混的开的人是酒量差的。

能喝啤酒喝白酒,这样的人才不能走;能喝二两喝半斤,这样的人才最放心;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人才要培养。

酒杯一端,条件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伱我酒醉,不行也对。

……

其实直到现在,两个人关系也谈不上熟络,前前后后见的面屈指可数,但是随着三两杯酒水下肚,哪怕陌生人也可以称兄道弟了。

“哎!命苦哦!”

其实顾仲宇挺反感这套酒桌文化的,不就是上级对下级的酒桌PUA嘛!扯什么传统文化。

白酒这玩意到清朝时候都不是什么好玩意,传统一般是喝米酒、黄酒的多,微醺即可,一般不会有人死命灌你。

一般只有重体力劳动者才爱喝这玩意,因为可以麻醉身体,喝的和个大马猴似得,什么酸痛都能忘掉,现代能流行起来,无非就是以前那帮大老粗带起来的。

可不喜欢也没办法,顾仲宇自己就生在这样的家庭,从事的是这个行业,打不过也只能选择加入了。

有一说一,这十几年的茅台酒确实喝起来不错,口感醇厚浓郁,香气浓烈,入口顺滑细腻,不怎么上头,看来下次得从老爷子那多偷几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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