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后,我和未婚夫的小叔闪婚了 第4章 丈夫的权利(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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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照目前的情况来看。
她一个父母双亡的盲女,要跟背靠豪门的天之骄子提退婚,实在有些不知好歹。
心思活泛的,甚至会编造一些‘荡妇’传言来攻击她,从而印证整个事件的合理性。
她不怕自己声名被毁,但她怕连累父母的身后名,也怕连累本就岌岌可危的宋氏。
第二天的餐桌上。
陆渊察觉不对,很快转移话题。
他说:“所以,未婚妻...”
仿佛是用舌尖碾磨说出的话,极尽缱绻,却没有半个字是宋时微愿意听的:“与其想着如何退婚,不如想想怎么跟我培养感情,才不至于婚后,成为怨偶。”
宋时微更窒息了。
跟一个拿自己当工具人的对象培养感情,陆恒未免太过残忍。
宋时微默认了陆渊的提议。
毕竟培养感情不一定结婚,结了婚也能离,她趁机暴露些惹人厌烦的缺点,搞不好陆恒根本坚持不到与她结婚!
宋时微情绪不佳,晚饭没吃几口便回了房间。
这天夜里,宋时微想了很多应对陆恒的招数,又很快自我否定。
陆恒不可能为了她放弃讨好陆爷爷,可她也有自己的底线。
退婚的事一定要陆恒来提。
她宁愿遭受一些‘弃妇’攻击,也不想承受来自父辈以及舆论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