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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我爱你!赵子岳!(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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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知道你不喜欢打篮球——高手嘛,都有隐藏自己身手的癖好。可这真是最后一次了。我马良以我的人品向天发誓……”

擎天柱一脚踹过去。骂道:“你昨天就是以你的人品发誓地,已经说过那是最后一次。”

“说过了?”马良摸摸自己有些瘦小的脑袋,说道:“好。今天我以我老婆地人品发誓。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大哥,你就帮帮忙吧。刚才我下楼去给你老人家打水的时候,还有女生问我嘿。那个谁,你们班地赵子岳今天还去球场打球不。大哥,你看那么多人都期待着你。篮球王子,多么动听的称号啊。想想就让那些小女生流口水。”

赵子岳趴在桌子上上看那本他托大天二弄来的《花花公子》。这几天要么被李克柱和马良拉出去打篮球,要么和灵芸一起去逛街,很少有时间安静下来看书。这本书弄来也只是翻了几页,让半路出家来读大学的赵子岳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当然花花公子也是书,不错的书。

擎天柱在旁边大笑,拍着马良的肩膀说道:“你是不是又告诉她们。就算咱们的楼主大人不去。你也会把我拉过去?”

众人离开金色天地时都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

赵子岳很仗义的把宝马车让给了自告奋勇去送吕访琴的莫小明。小井和大天二开车把莫小苗和她的几个同学送回家。倒霉孩子烟头和门乐快刀只好自己打的会屠狼帮总部。现在屠狼帮正义高歌猛进的发展着,烟头快刀和门乐这样的人才怎么能轻易离开。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bsp; 接下来的日子里,赵子岳这个作为屠狼帮扛把子的家伙倒是清闲了许多。

看着大天二刁哥他们忙的焦头烂额扩展地盘。他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陪着灵芸逛逛街,和亚楠偶尔搞搞车震,到李优兰豪奢的家里烧上一盘瓦块鱼顺便揩揩油。还冒着被扔石头和鸡蛋的危险去到程紫衣的单位大门口接美女大记者下班。闲来没事到操场上打打篮球。小日子过得悠闲自在。

据有心人的统计,赵子岳的投篮命中率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这还是他怕太惊世骇俗引起别人注意而故意放水的情况下。赵子岳这几天也就去打了四五次篮球,因为不久前残虐小号鲨鱼、擎天柱和‘小保罗’南宫玉树的缘故,现在是门缝里吹喇叭——名声在外。还积累了一群女粉丝,得了个‘篮球王子’的称号。

他现在也懒得再起跳,站在球场上就不太喜欢动。接到球就顺手丢了下去,所以投的全部是三分。这种技巧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他能拿钢钉穿透敌人的脑门,更何况是那么大还无法移动的篮球框了。

其实赵子岳本来是对篮球没什么兴趣的,可是擎天柱和猥琐哥马良却极其狂热地爱着这项运动。又因为马良身高和体重的原因,一直在球场上是被人嫌弃地角色。好不容易有机会上次场。跟着队友屁股后面跑了半天,人家根本就不愿意给他传球。

擎天柱李克柱是nba的追随者,还加入了校队,虽然时值打酱油的角色。但是球技比马良好太多,但是在一些高手面前也只有缴械地份。所以两人在发现赵子岳的篮球天赋时,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坚强的后盾。从原来的每周打三次篮球变成每天都要去次球场。

他们地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女人买了件漂亮的衣服。你却非要把她关了屋内不许出门,她不和你拼命才怪。

赵子岳厉害,他们跟在身后也沾光啊。现在马良每次进了球场就昂首挺胸满面红光,根本没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时的落魄。而且,赵子岳打球只会和李克柱马良两人一伙,这更让两人心里有一股无法抑制的骄傲感。

每次赵子岳拒绝两人去球场时,两人就软泡硬磨,施展出浑身解数的想把叶秋拖出去。赵子岳他们的楼主不去,他们哪还能风光的起来?哪些女人哪还会对着他们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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