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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狗肉涨价了?(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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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门边的林正恭敬地行礼,从柜台里面拿出了一个红木漆器的小盒。男子是店里的熟客,在林正的推销之下办了一千两银子的贵宾卡,店里可以给他存放用具,有新品推出有专人上门通知,买新的烟草能打九五折。

桃花见那人在林正的伺候下开始舒适地就地吞云吐雾了起来,转身回了后院,欢欢将书本合了起来,老实地跟在身后。

方延煜已经去了三个时辰,桃花也放心不下,牵起了右右,在花薇儿花舞儿的陪同下,出了门。

远远地,就见宜昆门前头黑压压地一片车顶同油纸伞顶,桃花远远地看着自己来得太晚,定是已经挤不进去,便吩咐车夫将车索性停在了太常寺的斜对过。

汴梁正是赏花季,城中到处都是鲜花,处处弥漫着或浓郁或清香的气味儿,即便是如今被雨水打湿,也别有一番动人的风姿。

不得已,林正将前一日同这孩子有过接触的人都给叫了来,虽然他见到魏大甲的时候依然害怕,对着花薇儿似乎稍微放松,却显然谁也不认识,逼问之下他也一直在问这是哪儿,你们是谁,还有让大家面面相觑的“我是谁?”

即便是桃花出马,他也是全然陌生,只是似乎前一日的信任感还被留下了,他又一次紧紧地粘起了桃花。

经过多日的验证,桃花发现,他只要是晚上睡上一觉,第二天便会什么都不记得,但是凭着直觉,还能够分别与人的亲疏远近。

奇怪的是,以他这种糟糕到极点的记忆力,他竟然会读书写字,而且对于文字的内容的记忆力还不错,桃花因此分析他的病症大概是后天造成的,果然请来的大夫也是这样说。

而且他虽然没有记忆,脾气却是格外的执拗,魏大甲多次给他起了名字,都被他用不合作的方式给拒绝了,最后还是桃花拿来了方延煜的好几本书,让他从中选定了“欢”这个字。

桃花在对面宽大的屋檐下躲雨,一边拨弄着墙头悬挂着的墙内伸出的一只碧桃花,右右今日还没能得到机会遛遛,在桃花的周围开心地绕着圈子,小心地躲着水坑。

太常寺主管祭祀,在这个时候倒是不忙,桃花看了许久也不见有人出入,便放下了心躲在这么一个清净的地界,一边关注着不远处人群拥挤的皇宫门前。

远处疾步驶来一个马车,马夫将马鞭甩得响亮,两匹没有一丝杂毛的高大骏马从桃花的身边飞驰而过,溅了桃花一身的水,然后在太常寺的门口突然地停下,车夫用力一拽缰绳,两匹马嘶叫一声停了下来。

桃花低下头甩了甩袖子上的泥点子,拉住了愤怒地吠叫的右右。

欢欢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是文墨给他装订的,上面记录了一些他自己觉得需要记忆的内容,虽然在桃花看来,这些记录着:“桃花姐姐好,团子好吃,薇儿给穿新衣裳……”之类的短语教育意义有限,但是他终于是安定了下来,不再无时无刻地恐惧——尽管每早与他同睡一房的林正还是要在院子里面转着圈儿地追他,然后拎着他先把自己的随身笔记给看完才能开始新的一天。

外面的小雨在没有风吹的巷子里湿润地飘着,房檐下头一条条水流在门前的排水沟中激荡出小小的水花。

桃花隔着蒙蒙的水帘看着巷子里匆匆路过的行人,脚下虚浮的中年汉子,慢慢前行的年轻秀才,风情万种的婀娜ji女,恍惚得如同是误入了一个古装剧的拍摄现场,说不定谁的袍子下面就藏着新出的iphone678,会突然响起来打破这一切。

欢欢清脆的翻书声又提醒了桃花,一切也只是她的妄想罢了,门外来了一个穿着绛紫暗花罗褙子的中年男人,一条织金的腰带堪堪勾勒住了便便的腹部,脸上的白肉拥挤地堆在一起,一进店便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之上,舒心地叹了口气。

“拿一盒金丝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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