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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九章 决战南京府(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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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日,此案就结束了。

而目前只有卫辉府有律政所,就是专门跟诉讼院打擂台的,其它地方都还没有,这主要是因为卫辉府有这个需求,当地商业太繁荣。

开封府都没有搞。

开封府其实也没有必要搞这个,那边太多读书人,才华横溢的毛笔侠多不胜数,起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要论公平,卫辉府都比不上开封府,每个案子,开封府法院可都是审了再审,生怕被这些毛笔侠抓住把柄,这些毛笔侠本来就是求学的,成天也没事干,给他们逮着,那就没得活了。

那么一旦法院与诉讼院勾结,那就会出问题的。

能否成功,主要是在地方上,而不是在京城。

这事在南直隶的争斗,可远比在京城要激烈的多,也要精彩得多。

此事爆发在常州府的无锡县。

当地一个名叫刘三的小商贩,他是专门从事回收废布的买卖,他在得知头巾运动后,就与自己的妻子,拿着废布制作出大量的头巾。

可是等刘三将头巾拿出来卖时,就被当地法院以扰乱治安之罪给下令逮捕了。

不过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卫辉府就从来没有出现过,诉讼师全都是年轻人,法院都是老人,这初生牛犊不怕虎,因为一旦勾结,诉讼院就会丧失权力,肯定是以老为尊。

但凡事无绝对。

这本也是一个小案。

逮捕一个小商贩,那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当地诉讼院院长陈默发现这个诉讼进行的有些快,他都还不知道这事,那边就已经给判了,这一查才发现原来诉讼院里面有一个诉讼师是那法院院长的学生。

根据三院制度,诉讼权是在诉讼院手中,就是说在没有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是无法下令逮捕的。

此案的过程就是刘三的邻居前去告状,而法院院长的学生立刻就提出诉讼,没有跟任何诉讼师商量,而那边法院院长直接就给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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