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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章 壮汉进了丽春院(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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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年到底是累世的锦衣卫家族出来的,虽然愣了愣神,却随即就明白了,要稳定局面,这似乎还真是个主意。

要知道,目前街面上虽然谣言纷起,但关键还在于商人罢市,老百姓买不着东西了,这能不出问题么,尤其又是京师这样儿的纯消费型城市,事实上,商人若罢市超过半个月,到时候连朝廷也得妥协,这是有前科的,成化年间就出过这样的事儿,正德年也有小规模的罢市出现过,最后的结果都是朝廷无可奈何对商人阶层妥协。

此时大明朝的风俗是[家无担石之储,耻穿布素],甭管什么身份什么人,有钱的时时刻刻穿绸缎,没钱的逢年过节也要穿绸缎,商人们有钱,更是要穿绸缎,可是,大明朝的律法,却又限制商人穿绫罗绸缎,[本用布绢而用绫丝绸纱罗,严惩不贷],[服色等第,严谨僭越,违者,决五十七下,有司禁冶不严,从监察御史究治]……商人们那么有钱,可能真的遵守么?明朝开国初期,朱元璋那么大的杀姓,都有商人敢于僭制穿绫罗绸缎,何况这已经是明季,商人们谁还买朝廷和皇上的账?商人们又有哪个不是穿绫罗绸缎的?

这个[耻穿布素],布和素,还是两回事,譬如大明说某某女子打扮漂亮,往往是[遍地撒金花的蜀锦裙],又或者是[杂色十二叠裙门,合色鞋],很显然前者是绫罗绸缎的有钱人家,后者则是普通家境但又爱美,要是再次,那就是[素布],也就是没染色的布,那非得穷到一定的地步才会穿,这就像是以前的郑乖官,身上穿个月白色儒衫,大抵家境好的往往穿道袍,差些的也得穿个青色儒衫,像是所谓月白色,就是明清小说里头的[元色],也就是没染色的素布,那真真是穷酸了,不是窘迫到一定的地步,大明人是耻穿布素的。

而大明办事,向来讲究一个师出有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连锦衣卫这样凶名赫赫的衙门,抓人都要刑部的驾帖,皇帝的圣旨若没内阁盖章就叫做矫诏,怎么可能胡搞一气呢!

想到此处,高夫子忍不住,又抽了一口凉气,王启年再次苦笑,“下官也是不得已,明知道这是圈套,却也不得不往里头跳……”说到此处,却是长叹一口气,指挥使骆思恭能躲,他却是无论如何都躲不掉啊!

“这……想那郑国蕃,也是读过圣贤书的,想必不会如此罢!”高夫子先安慰自己,为何?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国舅爷是唐三的恩主,唐三是他高夫子的恩主,若国舅爷倒了,大家都没好处。

只是,他想到当曰大兴县那个翩翩少年,顿时底气就不足了,郑乖官今年怕才十五岁罢!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哪里有我这等养气的功夫……年轻人嘛!热血冲动,这并不算什么稀罕事儿,尤其这个年轻人手底下还有着无数的大军,还是刚刚自漠北打过鞑子,胸中滚烫热血激昂,一滴血滴在地上恐怕都能兹兹冒烟,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不可能的。

想到此处,高夫子顿时脑海中神识飞转,比上了考场做八股文章还要锵锵几分,心念电转之下,居然就被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当下他破口就道:“服色等第,严谨僭越,违者,决五十七下,有司禁冶不严,从监察御史究治……”

当下王启年脸上顿时就露出一丝喜色来,这的确是一个安稳局面的好法子,律法没规定商人不许罢市,但是律法规定商人不许穿[绫丝绸纱罗],我师出有名,打你五[***]板,你要上访,要喊冤,对不起,我这个是太祖皇帝的皇明大诰,上哪儿都说得通,如此一来就师出有名了。

五[***]板打在人身上,任你精铁浇筑的汉子,也要打死了,何况还是锦衣卫的板子,那是好挨的么?不消五[***]板,锦衣卫刑侦高手手上,五板子都能要了你的小命儿。

唐三在旁边冲着高夫子一挑大拇指就赞道:“还是叔你这个主意妙……真真妙。”高夫子刚喊出来他还没太明白,不过他是个肯动脑子的泼皮,也是认得字的,仔细一寻思之下,就恍然大悟了,哦!原来如此,想来也是,那些商家,谁吃得消五[***]板子,不消我们张口,有眼色的,到时候乖乖地就开张做买卖了,若不然,就是活活被打死的下场。

王启年诚心就给高夫子拱了一礼,高夫子却是纹丝不动,生受了,别看王启年如今已经是千户,按说也是正五品的官了,可到底文贵武贱,高夫子再怎么说那也是有功名在身的,又给对方出了个好主意,自觉可以生受对方一礼。

王启年闻言一愣,这世上,如闻人奶奶那般妖孽人才毕竟罕见,眼珠子一转就能从自家脑袋犄角旮旯找出曾经读过的书上字里行间里头对自己有利的文字,而高夫子作为一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混的不怎么好,只好帮人代写讼状,也就是所谓的状师讼棍,后世叫做律师,当然了,在大明,状师不是什么好职业,大抵是读书人没钻谋到官绅行列里头,不得已之下为之。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王启年虽然是累世的锦衣世家出身,却也不可能熟读大明律法,尤其是朱元璋这个自诩恢复汉家衣冠的皇帝乃是泥腿子出身,他当初颁布的《皇明大诰》里头有不少,还是沿袭了元朝的一些律法,当然了,比起鞑清全部照抄大明律,只是把[明]字给挖掉换了个[清],那又强到天上去了。

高夫子所说,便是出自皇明大诰,事实上,属于已经不怎么使用的律法,当然了,在大明,没有废除这一说,当初闻人奶奶斗倒大兴县令,用的也是明大诰,这明大诰虽然已经不施行,但若谁犯下罪来,哪怕是砍头的罪过,只要家中藏得有一本明大诰,那也要按惯例罪减一等,杀头变流放。

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每个职业所穿的衣服,要符合身份,不能僭越,不然的话,就要板子打屁股五十七下,而若是官员看见这等情况又没搭理,就可以说得上知法犯法,可以拿送有司追求。

前元是蒙古鞑子所立的朝廷,蒙古人打屁股那是司空寻常的,翻开元史,常常有宰相这等官儿,跟皇帝意见相左了,吵起来,拉出去打屁股,打完了,没事儿人一般,继续和皇帝商议国事,这是从草原上带来的野蛮习俗,后来就被明朝全盘继承下来了,骂人,打屁股,穿衣不妥,打屁股,不孝顺,打屁股,欠钱不还,打屁股,总之,各种各样的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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