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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章 牝常以静胜牡(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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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老百姓骂人跟五百年后大抵差不离,但文人么,要讲究身份,或许平时姓发了,也会和市井百姓一般说这个词,但大抵是不会用的,转而用比较书面的说法,牝,《大戴礼记》曰:“丘陵(凸出)为牡,溪谷为牝(凹进)。”

甚至,我们可以因此说《肉蒲团》还要比《红楼梦》格调高雅,因为肉蒲团用牝字,可红楼梦里头,动不动要冒出[逼声浪搔],未免下作了。所以说,隐晦的不是文字,而是人心,心里头装着这事儿,看《道德经》也会对着[牝常以静胜牡]发呆的(俺书中常用卧槽泥马勒戈壁,哎!格调显然不如肉蒲团啊!)。

陈继儒是不拘礼法的家伙,瞧见两人婉转娇羞的模样,未免赞了一声,“凤璋,你这两个昆仑奴倒是好,别有韵味。”

按说,依大明朝的规矩,乖官就要说:“仲醇喜欢,送与你便是。”可乖官到底不太能接受古人这种习俗,当下干咳了两声,“这个可不能送你,你这家伙,觉悟还是不高,虽然整天说文人进士措大,到底还是对自己文人的身份自视甚高,可不符合你那民为贵的说法。”

陈继儒也知道他是玩笑之语,到底脸色就有些臊红,但他到底是在历史上留下[弃绝儒衫]大名的人物,当下起身,对包伊曼贝荷瑞深深一拱,“在下失礼,两位勿怪。”

所谓口头许给申家,实际上大抵就是肯定了,两人在考场一个状元一个榜眼,在内阁一个次辅一个三辅,既然嘴巴上说了,哪里还有反悔的道理,所以说,乖官等于是抢了次辅申时行家的媳妇。

听到陈继儒如此一说,乖官内心也咯噔一下,砸王家,他理直气壮,我有把柄证明王家的公子陷害我爹郑国丈,但是,和整个文官集团作对,他郑国蕃暂时还没那个能力,庞大的文官集团就像是一头远古怪兽,任何敢于挡在前面的,都会被碾为齑粉。

不过,既然做了,哪里还有后悔的,难不成这时候把王蓉蓉送回去?故此他就笑笑,“抢也抢了,既然王家说我强抢民女,我自然要强抢一次给他们瞧瞧,申时行申阁老么,在内阁也是和稀泥的,胆子小的很,听说他和小妾同房被老妻闯进去也要高举双手大喊没进去,我怕他什么。”

董其昌就道:“你啊!去了趟扶桑,倒是轻狂起来了,那些话只是文人士子们编排出来的,申阁老不至于入小妾之牝还要听老妻之音……”说到这儿,也是扑哧一笑,觉得自己这话虽然用词古雅,说的还是那桩事。

这[入小妾之牝还要听老妻之音]的确太恶毒,所以说文人的嘴啊真是缺德的很,三人互相看看,董其昌赶紧正色,不管怎么说,他年纪最大,这架势还是要拿出来的。

小窦子一直伺候在旁边,但到底年轻渴睡,这时候早在旁边和大头靠在一起打盹儿了,是包伊曼贝荷瑞两人一直在旁边伺候着,两人如今正是对汉学孜孜不倦的时候,像是之前什么质尔谨尔,那是一句都听不懂的,普通说话却也基本能懂,不过这一句,却有些半通不通,包伊曼忍不住好学精神犯了,就问:“主子,这个牝字是什么意思?”贝荷瑞也转身侧耳,要仔细聆听。

乖官瞧着包伊曼眨眼看着自己,贝荷瑞虽然弯腰去勺酒,却撅着屁股竖着耳朵,他就看看董其昌,再看看陈继儒,顿时失笑,陈继儒更是笑得打跌,“玄宰,装斯文罢!瞧,还不是露馅儿了。”董其昌脸色涨紫,却无言以辩,只好硬着头皮认了,自己想想,这句话的确下作了,只好苦笑。

包伊曼贝荷瑞眨了眨妙目,却不知道自家主子和这两位少爷笑什么?好在,乖官还是好为人师的,当下拽过她耳朵,低声把牝字的意思说了,包伊曼啊了一声,顿时面红耳赤,虽然她肤色较黑,却也瞧出了娇羞模样来。

黑奴也以白为美,两人肤色在上千黑奴中算得最浅色,这时候染上一层红晕,就像是蜀锦中深桃色的锦缎在阳光下的感觉,别有韵味,贝荷瑞亦是好学的,凑过来问包伊曼,“主子说的什么意思?”

包伊曼红着脸把那话说了,贝荷瑞也是面红耳赤,妙目一转,抿了抿唇,看了看自家主子,又低下头去,乖官瞧她微厚而圆润的双唇一抿,忍不住心中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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