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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895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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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如此。”

张斐道:“虽然看上去法家之法是只为君主而设,整个制度只有君主,好似完全维护君主的利益,但其实君主在其中所得,却远不及法制之法,这就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秦朝的情况很好证明这一点,也难怪法家最终走向没落。”

赵顼听得是频频点头,这道理其实他也赞成,如果将百姓都给得罪了,那这个国家就肯定完了,关键就在于怎么去平衡。

这时,一个三十来岁的官员突然问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乃儒家仁政思想。”

张斐笑道:“可见儒家思想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故而最终也战胜法家之法,笑到了最后。

“不错!”

张斐点点头道:“裁军其实就是节省开支,盐债、盐钞,则是增加河中府的财富,所以二位说得都对。”

说罢,他赶紧跳过这个话题,又道:“最主要得是,回馈君主的是(一)。”

王与司马闭嘴不言,但脸上都不服气。

赵顼偷偷瞟了他们一眼,稍显无奈地摇摇头。

但儒家之法跟法家之法有一点非常像似,也是完全面向君主,仁政思想里面的每一句话,虽然劝说要善待百姓,但都是大臣跟君主说得,方才司马学士所言,其实就是典型的儒家之法,他要求的是,君主的指令从(一)变成(零),那官员就只需要反馈(零),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吗?

所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区别在于,儒家之法在圣旨下达之前,就进行干预,而法家之法是只在结果进行反馈。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更优秀,毕竟在圣旨之前干预的目的,也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而这个利益指得就是百姓。”

在坐的人听得是直点头。

一和零,将法家和儒家的执行过程,解析地非常透彻。

张斐又回到屏风前,“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法家之法中的利益,只有君主,而法制之法则囊括君主和百姓,那么,二者谁更维护君主的利益?”

“自然是后者。”

一个年轻考生突然说道。

张斐问道:“为何?”

那考生道:“百姓亦属君主的利益,圣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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