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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684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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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对外宣布,旧盐钞全部转为盐债,从熙宁元年算起,熙宁元年,以及之前的盐钞,都可以来解盐司先收两年的利息,每年百分之六的利息,但是之前薛向所发小钞,则是充当旧盐钞职责,不含利息,但立刻可以换盐。

那薛向也是个理财狂人,能力非常强悍,他发小钞,为了赖账是一方面,但更多的是他发现在河中府,这盐钞是具有货币属性,只是说这面值太大,用起来还是有着诸多不便,故此他才发小钞,方便大家使用。

要是用习惯了,那就是货币。

元绛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也决定继续发小钞,只不过要严格控制,多余的财政支出,则是放到盐债里面去。

同时,元绛还对内进行改革,规定盐户今后多产之盐,官府将以每斤十文的价格收,由官府进行运营和出售,而这部分收入,则是用于支付一些小盐官、盐吏的职俸。

其实他们也没有别的选择。

与他们商量过后,李敏立刻回到皇庭,表示接受官府的赔偿计划。

双方很快就签下一份和解书。

这是人是鬼都在秀,只有元绛在笑嘻嘻。

这对于他而言,可真是一个天胡开局。

皇庭。

“你们可还记得,我在上课时,曾举过借钱不还的例子。”

“记得!”

“学生当然记得。”

张斐点点头,“而此案就是一个典型的钱财纠纷案,但是我们有没有用刑罚去惩罚官府?”

在来之前,他哪里敢奢望这种开局。

这真是赚翻了。

他立刻放下与皇庭的争斗,着手于盐政改革,而且是大刀阔斧,因为完全没有任何阻力。

咱都是被皇庭给逼的。

没有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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