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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466节(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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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是儒家之法胜了法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在秦朝发光发热,可在二世之后,就再没有出现秦朝那种制度。

而其中原因我们方才也说得差不多了,秦朝为何二世而亡,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秦朝的每一条法律,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成为无法之国。

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必然会快速灭亡的。那么。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

“!”

学生们沉默以对。

张斐道:“其实孟子已经说清楚这一点,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何谓‘道’,不就是百姓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共识,这就是法制之法啊。”

还能这么解释吗?

司马光、文彦博等一干大儒,不免又陷入沉思之中。

好像有点道理,但跟之前他们的理解又有些出入。

赵顼又问道:“既然是对的,那为何自古以来,无人能够做得到。”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因为这很难。”

张斐说着,又看向叶祖恰,道:“之前他说只要遵守法制之法,就能治理好天下,我就说,他比圣人还要厉害,因为圣人对此也只能望而却步。这一点,我们可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竞争中,窥探一二。”

大家都很期待地看着张斐。

要说法制之法,他们其实都还有些迷糊,但要说到儒家与法家之争,这他们可真是不要太了解。

张斐来到木板前,“要说到竞争,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那我们就以法制之法作为标准,来论这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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