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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311节(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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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斐道:“尽归慈善机构。”

“……?”

二人一阵无语。

弄了半天,这钱跟咱们没啥关系啊!

张斐道:“二位,赚得越多,这酬劳就发得越多,当然,也不能太离谱,而且捐出去的钱,也肯定越多。但这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今后你们的子孙后代,想败也很难败干净。”

其二,就是主动权在你们手中,是兴修水利,还是捐助穷人,或者捐助学院,这都是可行的。有些善事是可以间接利于你们的买卖。

其三,就是利益问题,之前我说了,你们可以安排你们的子孙后代进入里面管事,从中领取酬劳,同时为了维持慈善,这些钱是可以拿去做买卖的,是可以不断地赚钱。”

陈懋迁问道:“不断地赚钱?”

张斐道:“每年捐出去的钱是有数的,剩余的钱作何处理?这就可以拿来做买卖。”

马天豪问道:“可以拿来放贷吗?”

马天豪直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好处。”

陈懋迁不免瞧了眼马天豪,脑中闪现出马小义那虎头虎脑的样子,对此表示理解。

张斐又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将几个富商的土地集中在一起,财富可就不少,二位都是买卖人,应该知道,这财富越多,能赚得钱就越多。正好我这里有一个好买卖。”

“啥买卖?”

陈、马二人异口同声道。

张斐眨了眨眼,道:“在合法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的,高利贷是肯定不行的,因为账目是要公开的。”

马天豪听罢,顿时兴致缺缺。

陈懋迁道:“可以用来买卖房屋吗?”

张斐道:“当然可以。”

陈懋迁道:“那买卖房屋所得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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