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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815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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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都做不到依法收税,你能做到依法放贷。

收个税,各种支移、折算,你放贷不得七出十八归,你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这谁能玩得过你。

苏辙也是担忧这一点,你一旦强制执行,那你的人就能冲到百姓家去,收刮一切。

“这并不违反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

张斐摇摇头,道:“反倒是苏检察长这番言论,有以偏概全之嫌。”

但那也属于民间事务,官府并没有规定你这么写,因为当时张斐不是大庭长,他只是一个珥笔。

而如今皇庭要求写明债务问题,官府就是要干预,给判决带来依据。

张斐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本庭长要求写明债务承担,就是为皇庭强制执行赔偿,提供依据。”

院外立刻响起一阵哗然声。

虽然很多人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发出哗然之声,也许是被双方争论感染,就觉得这很可怕。

苏辙问道:“张庭长此话怎讲?”

张斐道:“敢问苏检察长,任依私契,官不为理这个原则,是严格规定,官府不应受理任何契约的纠纷吗?”

苏辙摇摇头:“那倒也不是。”

张斐笑道:“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官府是受理契约纠纷的权力,可见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并非是要求官府不予受理任何契约纠纷,而是给予官府不予受理的权力,但里面还有一个原则,就是要求官员,要依照契约来判定是非对错,而不是由政法来判定是否对错。”

旁边一个士大夫忍不住问道:“这二者有区别吗?”

苏辙道:“但是这违反了任依私契,官不为理的原则。”

他为什么纠结这一点,就是因为他的主张,是限制官府的权力,这也是保守派一向的主张,更倾向于道家无为而治,民间有民间习俗,官府就不应该过多干预。

一旦官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那官府就有侵占百姓权益的理由。

这其实跟反对王安石主张,是一个道理。

王安石说得很有道理,司马光也不是不认同王安石的道理,他反对的是王安石借新法扩大的官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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