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奇幻 >变身英雄联盟解说 > 第492章 李邦琮

第492章 李邦琮(第2 / 4页)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小说:

只是,这只有在自己本身创作的歌曲是确实好的情况,才能这么做。

最后又拿了一堆版权合同让紫星妍签。签得紫星妍都有点不想签了,话说她真的有给李邦琮那么多吗?是不是李邦琮把自己创作的那些也当成是跟她一起共同创作的了?

不过这个还真没有。只是紫星妍交给他的确实是太多了,几乎等于上一年他全年创作的歌曲,包括电影、电视剧主题曲的两倍!

当然,李邦琮也有想过。是不是该把紫星妍塞到音乐辅修班去学两下声乐,或许几年过后,又是一代天才的诞生。

当紫星妍签完了所有的版权合同后,一式两份,不过要到后面李邦琮回去盖了章再邮寄回来才算正式生效,人身自由终于得以解放,就是……

但是李邦琮的想法却是,你说的倒是简单,卖肯定是要卖的,不过,不还有你这个合伙人在嘛,如果是自己创作的歌,当然可以随便卖,但假如是合伙的,这就不一样了,就算是做做样子,肯定也是要见面商量一下的。

这不!

反正不着急着回去,媳妇又不会跟别人跑了,因为他媳妇长得让他放心,所以他就趁着出差的机会,大家见上一面,也好有一个共识。

而紫星妍的态度是……

反正她自己也不缺钱,而且,对这些又不是太懂,干脆就全权交给李邦琮就行了,现在写歌唱歌对她来说几乎可以说是兴趣了,能不能赚钱根本没什么所谓,只不过,你搞好了倒是给我发个背景音乐过来啊,这么坑,让她每次唱歌的时候都清唱,多没意思!

都不知道其他人跑那里去了。

两人只能一边走一边聊,然后看看‘世界各地’缩小版的景色。

倒是没想到……

有点稍稍地不满李邦琮为人,太不会做人了!

不过,其实李邦琮也是有着自己的考虑,假如整首完整的歌曲都被紫星妍曝光了,那唱片公司,还有歌手还会不会要?

这是个问题!

虽然现在盗版碟几乎没有了,因为现在的人都不用vcd机了,但从那里首发?这个真的很重要!这也是李邦琮要提醒紫星妍的。

毕竟,被人用过了的东西就是二手货,而大家恐怕都是明白的,二手货的价值肯定没有一手的那么高。还好的是。现在网络上基本上很难保存紫星妍的唱歌记录,甚至即使有保存,也是在极少范围内传播。要是跟唱片公司,还有歌手说明这一点的话,如果不说肯定是不行的,那就太有违他做人的原则了,唱片公司还有歌手说不定还可以理解。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