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喜禄有大事(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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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这会儿,人们结婚观念普遍很早。
女性满十八岁就可以登记结婚。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阿兰如今是十六周岁十七虚岁的年纪,和张喜禄偷吃禁果,倒也不算太早。
所以张喜禄说起来,自然是堂而皇之。
韩春雷问道:“那你们现在是怎么个打算?”
“不是。哎……”
张喜禄郁闷地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才道,“不是钞票的是儿,阿兰是六|四年出生的,今年才十六岁。连扯证的岁数都不够,我俩结得哪门子婚?”
“阿兰才十六?我靠,张喜禄,这你也下得去手?”
韩春雷也听说阿兰很年轻,但没想到她的年纪会这么小。
“我……”
张喜禄道:“我打算把孩子打了。但我去医院问过了,打胎不但要结婚证,还得有单位的介绍信。就我和阿兰这情况,连结婚证都没有,更别提介绍信了。”
阿兰是在香港人的厂子里打工,压根没有介绍信这个说法。
至于天乐歌舞厅,倒是挂靠在街道的企业,其实一定要开个介绍信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张喜禄和阿兰都没有结婚,谁敢担这个责任给他开这个堕胎的介绍信?
况且开了也没用,没有结婚证,医院也不会接受的。
张喜禄有些难为情,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和阿兰是正正经经搞对象,准备要娶她的,又不是随便玩玩。再说了,十六岁怎么了?虚岁都十七了,满十八就能扯证了,我们俩也就早了一年。现在都流行自由恋爱,我这结婚前不得谈个恋爱吗?”
满十八就能扯结婚证?
韩春雷这才意识到,自己又忽略了两个时代的差异。
在后世,十六岁是读高中的年纪,跟花儿一年鲜嫩,这要谈恋爱的话,那就属于校园早恋。
通常大学毕业是二十二三岁,所以到了二十五六岁,才会被“父母们”认为是最适婚的年纪。而在一些一线城市,过了三十才结婚,也是常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