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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宫里宫外(圆五)只是帮你(第2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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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问这个问题,那就不得不先说一下雅利安人的迁徙了。”高务实道:“你听说过雅利安人吗?”

刘馨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道:“我记得希特勒好像说过他们德国人是雅利安人的后代?不过总体上我对雅利安人了解不多。”

“倒也不必细说雅利安人。”高务实道:“总之就是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雅利安人从中亚迁徙到印度,征服了当地土着居民,然后雅利安人为了统治便利,就搞出了种姓制度。

最初,种姓只有两种:雅利安瓦尔那和达萨瓦尔纳。前者即征服者,后者即被征服者。后来,由于权力和贫富的不平等,又出现了不同等级的划分,这才有了四大种姓。

这四大种姓你应该知道吧?就是掌握国家祭祀权力的僧侣集团,成为第一等级婆罗门;掌握国家行政和军事权力的武装集团,成为第二等级刹帝利;雅利安社会内部的一般成员,成为第三等级吠舍;而被征服的当地土着,则成了第四等级首陀罗。

刘馨干笑一声,道:“当年的确没怎么太关心印度的事,偶尔听到一些也都只是些印度奇闻……负面的那种。”

“那我可真要给你介绍介绍这部万恶之源了。”高务实道:“这部法典之中,残酷的刑法是对低级种姓的人完全不平等的约束,等级越低则刑罚越重,绝非人人平等。

比如说,刹帝利和首陀罗同时辱骂了婆罗门,刹帝利只需罚款100帕那,而首陀罗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口耳,以示惩戒。”

刘馨皱了皱眉,但看起来也还没有突破她的预期底线,因此简单总结道:“严格的等级制和严酷的肉刑——还有吗?”

“当然有,比如低级种姓的人若是用身体的某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便要将那部分肢体斩断。而高级种姓的人就算杀死首陀罗这种低种姓人,也仅需以牲畜抵偿,比如一头牛。有时候甚至可以更简单,只要净身就可以。”

至于贱民,也就是达利特,这个刚才我已经说过了,他们甚至没混进“等级”之内,算是被开除了人籍,根本不被当作人来看待。低贱到什么程度呢?就是走路的时候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的影子碰到别人。”

“四大种姓我倒是知道,不过吠舍是雅利安社会内部的一般成员,这个我却也是第一次听说。”刘馨觉得自己今天又涨了点见识,又道:“所以一切都是雅利安人干的?”

“还没完呢。”高务实道:“进入封建时代后,特权阶级为了巩固高种姓的特权,妄图用‘神的旨意’把种姓的现实地位固定了下来。于是乎,僧侣集团就编了个神话故事,说原人普鲁沙——这是婆罗门教的一个神——身体被诸神分割时,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胳膊变成了刹帝利;双腿变成了吠舍;双脚变成了首陀罗。

但是他们觉得,光有神话还不够,于是僧侣们又假借神意编了这本《摩奴法典》,明文规定婆罗门是最高贵的人,人世间一切事物都属于他们;首陀罗是由双脚变成的,自然也就成了最低的种姓,他们无权参与宗教生活,也无法涉及军政,一辈子只能像奴隶一样干活。”

这样一来,四大种姓之间在社会地位、婚姻、教育、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区别就产生了。根据《摩奴法典》的规定,婆罗门主管教育、祭祀,拥有宗教解释权和享受奉献的权力;刹帝利主管军政,拥有征收赋税的权力,同时肩负着保护婆罗门的任务;这两个种姓就是特权阶层。

“呃,这一点可真是比大明现在还落后,至少大明律还不准主人家随意杀死家奴呢。”刘馨道。

高务实轻哼一声,又道:“何止如此,《摩奴法典》还对不同种姓的衣食住行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比如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呆在同一个房间,不能同桌吃饭,甚至不能饮同一口井水。不同种姓之间更不能通婚,总之都是为了使这种种姓的划分永久保持。

每个种姓的人有着自己的机构,处理内部事务,监督本种姓人对《摩奴法典》的遵守情况,若有违反,轻则予以处罚,重则开除出种姓。

被开除出种姓的人就是贱民,也叫达利特。他们只能从事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粪便。走在路上,要佩戴特殊的标志,甚至口中还要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是敲击某种器物,提示高种姓的人及时躲避。因为《摩奴法典》认为接触贱民是一件会让人极为倒霉的事情。”

刘馨露出怜悯之色,叹道:“印度人可真够倒霉。不过我实在不理解,这种所谓《法典》是怎么被炮制出来,并且还能长期执行却不被推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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