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再次出现的凶手(第2 / 3页)
注意,是吃官司,不是打官司!
在中国,可以说没有多少人对律师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很多人始终都不能明白,律师存在的真正意义到底是什么,是为了替那些罪犯开脱么?
一群富二代官二代,仗着自己上一辈的权利轮了一个少女,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应该是人神共愤。
这群犯事的家伙就算不能枪毙,也要关进去关个十年八年,永远不能出来祸害人这样才解气。
可是,就是因为律师!明明已经铁板钉钉的事情,律师的辩护让这群可恶的家伙减刑,甚至于变成了无罪!这样的行径无论怎样都难以让人理解。
所以,我大胆地猜测,金恒接触过陈松!而且应该是陈松自己去找的金恒!
可是,怪就怪在,陈松究竟是怎么拿到金恒的把柄的?还是完完全全让金恒没有反驳余地的把柄!
诱骗还是什么?
这些事情虽然很大,甚至于我敢肯定以金恒那利欲迷心的性子恐怕程萌不是第一个。
在之前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幸,可是那些人选择了沉默,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除非我们掌握了切实证据,否则就算是上了法庭,我们也是奈何不了这个家伙。
可实际上,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律师的存在,的的确确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时代的发展。
律师的职业操守,是替自己的辩护人辩护。即便是一个罪犯,其实也仍然有属于自己的权利。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他可以为自己无罪辩护。就算有证据,他也有权利减刑辩护。
在法庭上,法官讲究的是证据。
律师是有权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甚至于出于由于证据不足,即便是作为被告,但金恒依然是可以利用无罪的前提为自己开脱。
一想到律师,其实我就有些头痛。
社会的发展,律师这个行业虽然不是新兴的行当,但是在中国,律师的口碑不得不说是令人担忧的。
在许多人眼里,律师就像是以前的状师。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只有有罪,遇到麻烦的家伙,要吃官司了,才会想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