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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杀千刀的(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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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遥喜欢做那些厂子里人的生意,因为他们要的数量多,一次性就三四十个,而且差不多都是要两毛三毛钱一个只的,最差也要一毛的。

那会的冰棒等级分得很清楚,五分钱的没有加入佐料,那是纯粹的冰棍,有黄黄的或者白白的颜色,外加甜甜的味道。

一毛钱的冰棍头上则嵌有一层白色的甜糯米在上面,或不就是由七八粒葡萄嵌在冰棒身上,除了葡萄,还有绿豆、花生的等等供选择,总之非常好吃解渴。

两毛钱的则在一毛钱的冰棒面积上增加了一点五倍,佐料要多很多,非常超值划算。

等冰棒上了三毛钱一只的了,不可以见到冰棍上带有奶油味的了。不过那会白水镇的人普遍不喜欢奶油这种味道,哪怕它的价格是两毛钱,人们也宁可选择那种带有糯米或者葡萄的。刘父也不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但刘母很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所以刘子遥每次去批发冰棒,他最多批发两三只奶油味的,其中有一只还是要留给自己母亲吃的。

刘子遥见自己养的猫头鹰会伤及自家养的家畜,只能忍痛把它卖了。

养鸟的时间过去了,那会刘母在村里的加工厂上班,碰到寒暑假,刘子遥突然奇想地又开始卖起冰棒来。

那时刘子遥家里没有冰箱,刘子遥每天骑个女式自行车上街批发冰棒,买好冰棒用个泡沫箱子装好,然后沿着从镇上回家的路上沿途叫卖,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以及九十年代初的白水镇乡下还没什么零售店,有也没有冰柜,刘子遥沿着回家的路一个村一个村的挨着叫卖,等他到家的时候,居然批发来的冰棒全部销售一空。

碰到好的时候,刘子遥一趟能挣两三块钱。

当然当时的刘子遥也并非次次都运气那么好,有时一路叫卖到家,也只卖十几二十个,因为当时家里没有冰箱,不能让冰棒留在家里过夜,刘子遥只能白水村的下面的村子卖,只到卖完为止才回家。

刘父虽然不喜欢吃奶油味的冰棒,但他喜欢吃带有糯米的冰棒,刘父刘母见自己儿子到处兜售冰棒也没怎么反对,感觉儿子总比游手好闲的好。

加上那会拐卖孩子的很少,不能挣点零花钱,到了后来,刘母不但不反对,还很感动,因为每次刘子遥卖冰棒回来,都会留一个她最喜欢吃的奶油冰棒。

刘母记得有一次,那是刘子遥还很少的时候,当时天气很热,但刘子遥吵着要吃冰棒,当时刘母身上只有一张老版的两毛钱,现在是见不到了,就是上面有两个人民的那种版本,她随手给了自己儿子去买冰棒。

卖冰棒的生涯刚开始两三年的夏天很好做,没什么竞争对手,两三年夏天之后,冰棒的生涯就那么好做了,很多大人见这是条路子,很多大人也加入卖冰棍的行列,让小孩子们的冰棒生意彻底进行不下去了。

大人们的交通工具好,有那种凤凰牌大型自行车,那种自行车力气大,一次型可以多批发很多货。

刘父虽然骑得也是大型的凤凰牌自行车,但他早出晚归,即便星期六星期天休息,刘子遥对那种大型的凤凰牌自行车也无可奈何,那种自行车虽然力气大,但笨重,倒了想扶起来都有些困难,刘子遥那会都坐上那种自行车的坐包,要不就上去了下来,只有那种女式的小一点自行车才适合他。

刘子遥是白水村发现卖冰棒这个职业最早的几个之一,久而久之大伙都知道了,就没那么有生意了。

那会刘子遥也无所谓,依旧带着两个小伙伴骑着自行一个村一个村的叫卖,这时完全要凭运气了,那是白水镇很多村子都有不少的厂子,碰到他们厂子的管理人心情高兴,他们要一口气买光刘子遥以及他两个伙伴的所有冰棒,因为那时请手下员工吃冰棒也算是一福利,当时刘子遥带去冰棒的零售价分别为五分,一毛,差不多最好的就两毛跟三毛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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